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四)_大鱼知产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商标行业资讯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四)

发布者:大鱼知产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3-02

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也于2008年7月8日正式印发。为了使全国的认定机构和企业深入理解《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内容,明确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程序,掌握认定的条件和标准,我们编制了以下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

1、《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包括哪些内容,企业在填表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情况,要求企业按照单个产品(服务)逐一填报。内容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所属技术领域、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来源、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等。同时,要求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与同类产品(服务)相比较的竞争优势、产品(服务)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填表时,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其收入的定义和要求进行填报。

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规定,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逐一进行评价,对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予以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予以扣除。

  2、《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汇总表》在认定时起什么作用?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3年所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通过考察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之间的对应关系,结合其他报表信息,来确认企业对其主营产品(服务)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如何填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3年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情况,要求企业按财政年度将每个研究开发科技项目的费用逐一列示并加计汇总。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结合对企业研发项目的确认情况,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进行评价。

  4、什么是研究开发活动?

  答:《认定办法》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

  按照以上定义,研究开发活动可理解为由科学研究活动与技术开发活动两大部分构成。科学研究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技术的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探索技术的重大改进而从事的有计划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技术开发活动是指为了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质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材料、装置、工艺和服务的系统性活动。

  研究开发活动定义中所说的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5、如何判断研究开发活动?

  答:研究开发活动可采用行业标准判断、领域专家判断、目标结果判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判定。

  一是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的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二是领域专家判断法。

  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判断的原则是: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三是目标结果判定法。检查研发项目的立项、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研发活动是否形成项目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科技成果。

  6、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答:研究开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人工、研究开发直接费用、研究开发设施折旧、研究开发设计费、研究开发设备调整费、研发活动无形资产摊销、其他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等。企业应按照新会计准则,完善财务制度,建立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辅助帐,认真对每个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费用登记,并以此为基础归集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情况。

  7、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新老办法如何过渡?

  答: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可提前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申请重新认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

  对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并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更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四)


想要进行版权登记、专利购买,商标买卖的相关服务,就来大鱼知产进行详细了解,更多专业知识与专业人士将为您服务到底,想要更快的了解版权登记、专利购买,商标买卖相关问题,我们来帮您。热线电话:13018202357,客服微信(13018202357)

以上就是大鱼知产平台为各位讲解的有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四) 的介绍,相信各位对于商标申请注销的流程中需要注意和了解的事项,可以有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商标行业资讯 的问题,欢迎到大鱼知产平台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


相关推荐
精品商标推荐
  • 价格: ¥5000.00
    中文+拼音
    第09类-科学仪器_间贯
  • 价格: ¥1.25万
    中文
    第29类-食品_歪果颂
  • 价格:
    中文
    第08类-手工器械_<strong>IKOMMI</strong>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