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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提供的专利权有效证明

发布者:大鱼知产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3-05

申请人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经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就取得了专利权,而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专利只能由权利权人使用,那么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

1、发布专利广告的;

2、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

3、请求海关保护专利产品进出口的;

4、办理专利权质押的;

5、需要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其他情况。

二、获得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定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范围,即不能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即不能是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所排除的情况;

(4)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已有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果所申请的主题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在审查阶段,可以成为驳回专利申请的理由。

在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人发现专利权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都可以以此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

三、专利权内容包括哪些

1、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独立行使其专利权。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述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1)独占实施权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3)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4)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2、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问题进行的解答,当事人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人情形包括发布专利广告、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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