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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前预防侵权措施有哪些

发布者:大鱼知产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9-16

一、专利申请前预防侵权措施有哪些

为了重要的专利研发过程中,还没有达到正式申请专利阶段,在通过他人传递申报文件环节中泄露,并防止专利说明书或专利权利说明书以及图纸被别人剽窃,先于专利权人或发明人申请尴尬,需要对该专利产生时间,和主要内容和视频在官方登记备案机构或行业协会等可信第三方或有可信第三方群支持的大众版权保护平台等第三方平台或能够证据保全平台和系统中自主存证 ,作为侵权时的初步证据,采取保险措施。

1.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快速电子数据登记备案,

2.选择具备技术背景强和可信第三方支撑平台存证和认证:大众版权保护平台,进行数字作品存证时间认证和多纬度智能认证,其科学性可以自主验证对证.商标设计归属权纠纷时,提供初步证据,需要时司法鉴定机构,提高法律证据有效性,与官方人工登记预防侵权相互补充。

二、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是什么

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是指如果同一个发明创造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应当授予谁?对此各国一般有两种处理原则。

一是先发明原则,即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论谁先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申请人。但这种原则的缺点是很难确定谁最先完成了发明。目前只有美国采取先发明原则。

二是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管是谁最先完成的发明,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这种原则的好处在于简明易行,且有利于发明创造尽早的向公众公开。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

我国亦采用先申请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申请人。”根据这一规定,我国企业在完成发明创造后,应及时提出专利申请,以免申请晚了,就有可能被他人抢先提出专利申请而失去取得专利权的机会。

按先申请原则有可能出现一种特殊情况,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申请专利。其权利归属问题,按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协商确定的申请人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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